
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提出#建议取消商品房公摊面积#,登上实时热搜第一,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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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哪些面积,公摊多少面积都是一团迷雾,只能由开发商‘信口开河’,而业主毫无申辩权力。”全国政协委员洪洋表示,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建议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
“从来没有哪一个专业机构在业主或第三方专业机构的监督下测量清楚每户的公摊面积,也从来没有哪一个业主测量清楚了自家房子的公摊面积。公摊面积看不见、摸不着,而百姓却为它承担了高额费用。”洪洋介绍,公摊面积划分没有统一标准。哪些区域属于公摊面积,哪些区域不是,有没有重复收费?也只能由开发商说了算。公摊面积还衍生出一系列不合理收费,如物业费、取暖费都是按公摊后的面积收费,在住宅寿命期,几十年的积累又是一笔巨额的冤枉支出。
该建议一发表,就获得网友们清一色的支持。
之所以大家对这个话题这么关注,确实是这些年来,“公摊面积”让一些购房者感到“很受伤”。
公开信息显示,公摊面积就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它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等等。
公摊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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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由于目前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使其成为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争论的焦点。
而且买房不是件小事。120平的房子,到手动辄就只剩下了100平,若是定居在了大城市,几十万的资金就这样明晃晃砸在了公摊上,任谁心里也得憋着一口气。
奈何这么多年过去了,买房人愣是对公摊面积没办法,一来二去,怨气大多转嫁到了开发商头上,潜移默化中成就了一对“宿敌”。
买房人当然知道公摊面积不是越低越好,否则就会出现公共设施规模大幅缩水,楼梯、过道、门廊狭窄阴暗的情况,以整体居住品质为代价,换套内面积的扩大,可能也并不是很多人想要的最终目的。
说白了,公摊面积也不是非取消不可,老百姓不过就是想让自己的钱花得明明白白,公摊面积摊得清清楚楚,而开发商的钱也要挣得坦坦荡荡。
当然,取消公摊面积也绝不是拍拍脑门说取消就能取消的。
法律法规的明确约束,“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复杂概念的边界厘清,公开透明的市场操作,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事。
但很显然,解决公摊面积的老大难问题,必须提上日程了。
贵港人,你家公摊面积是多少?对于取消公摊面积你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下方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