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中有两点主要内容:
一、普通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二、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自主确定辖区内各城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对于居民家庭有何影响?
政策调整后,全国层面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不低于相应期限LPR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LPR减20个基点(按4月20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4.4%)。如所在城市政策下限和银行具体执行利率跟随全国政策同步下调,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时,利息支出会有所减少。
此次政策响应了此前中央“完善房地产政策”的导向,在贷款的规模和投放节奏加快、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贷款利率的差别化操作和利率下限的下调。
持续的LPR利率降低、银行本身的利率下调、央行明确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将多方面齐发力,对于接下来的楼市将产生非常强的刺激作用。
总体来说,在“房住不炒”定位不变的前提下,许多城市放松楼市调控的节奏,开始慢慢加快,步子也开始迈开了。“一城一策”框架下,城市之间的调控分化和节奏差异也将会持续存在。
对于买房人来说,时机很重要,且买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