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不断增强,居民改造意愿和参与意愿不断增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需求持续增强,改造要求逐渐提高。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出炉。5年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4万户,其中,贵港11512户。
对于以满足小区居民的基本需求、保障基本的生活安全以及居民基本的生活条件等基础类改造内容为主的城镇老旧小区,群众改造意愿强烈、资金充足、权属清晰等条件成熟的城镇老旧小区,以及集中、连片的城镇老旧小区,可优先纳入年度改造计划。
根据《专项规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大类,范围包括老旧小区内部、与小区直接相连的小区外部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基础类改造如“整治翻修小区内破损道路以及小区与市政道路的连通道路”、“维修或更换小区内的供水、供电官网,实施‘一户一表’”、“完善小区安防监控设施,在小区出入口及重要的公共区域节点安装安防监控设备”等。
完善类改造如“根据小区实际规划设置小区游园、慢行系统、林荫”、“有条件的小区引进第三方电动自行车或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单位”、“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可增设电梯”等。
提升类改造如“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养老服务设施、托育设施等”、“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中央厨房、社区食堂、小区助餐点等助餐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可增设小区智能感知系统,实现小区管理自动化、通信自动化、控制自动化”等。
《专项规划》提出,结合城市更新,鼓励实施连片改造。在充分征求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鼓励对片区内距离相近或相连的老旧小区打破空间分割,拆除围墙等障碍物,合理拓展公共空间,整合共享公共资源,实施集中连片整体改造。
连片改造注重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创新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风貌建筑保护利用方式,加强古树名木和现有绿化成果保护。鼓励同步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对于老旧小区的改造资金,《专项规划》提出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居民按比例出资、政府适当补助、管线单位和原产权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适当引进社会资本,探索融资新机制。同时,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融合历史文化街区,老厂区、老城区及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拓宽城市更新融资渠道,多渠道解决改造资金紧缺难题。